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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电池车中看不中用 行驶中突然爆炸喷火!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3-31 16:55    点击量: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6月4日上午8点07分,赣县区赣新大道上,一辆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冒起浓烟,没过几秒钟突然爆炸起火。
 
邱先生:“当时是骑着骑着,然后就是啪啦啪啦响,我就想把这个车子往边上骑一点靠边一点,因为马路上人车多嘛,然后就是没骑出一两米就啪啦啪啦开始冒烟喷火,它那个火比一般的火更强。”据了解,起火的车子俗称哈雷电动车,并不在国家公布的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内,属于超标电动车。
3月6日凌晨4点,家里在某品牌专卖店刚买一个多月的天能电池 的电瓶车电池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突然爆炸起火,从睡梦中惊醒的家人死里逃生,但整个家全烧没了。事故发生到现在,天能上海分公司的负责人不说道歉了,一心只想逃避责任,甚至以一副身经百战的姿态微笑着表示“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买的假货”“我怎么知道你的合格证是不是捡来的?”我真的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所以当电瓶车电池充电时爆炸起火,全家睡梦中惊醒死里逃生,该怎么维权?
 
 
 
如果确实是电瓶车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起火,那么,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简单说,如果电瓶车充电爆炸是因为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话,那么,消费者既可以起诉就近商家索赔,也可以起诉生产厂家索赔。
 
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因此,要想让商家或生产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就需要证明相应的产品存在“缺陷”。
 
此外,针对造成产品“缺陷”的原因不同,可能需要不同的主体(比如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来承担责任。
 
按照《侵权责任法》四十二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从用户角度来看,针对已经发生的损害行为,应该尽快让相关部门就起火、爆炸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和评估。
 
如果初步判定是电瓶车充电异常造成的,那就将电瓶车、电池销售厂商、生产厂商起诉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事故原因,确实是否属于产品缺陷,要求它们承担侵权责任。
 
但个人认为这原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灾难。由于电瓶车十分方便,因此我平时每天也骑电瓶车上下班,在使用过程中也积累的不少经验教训。而这次事件中,当事人虽然是受害的一方,但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
 
不要在家里给电瓶充电
 
一般电瓶车的电瓶容量最大可以达到20AH,能够行驶数十公里,因此所蕴含的能量也是巨大的。无论是常见的铅酸电池还是最近两年兴起的锂电池,如果使用不当就存在自燃甚至爆炸的危险,并极易造成连带的损失。比如本题中当事人就是在家中给电瓶车充电时发生的事故,如果按照正常的操作规范在户外充电,即使电瓶爆炸也不会造成如此惨痛的损失。
 
由于电瓶车的普及,最近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因为电瓶车充电而引起的火灾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并危及生命安全。所以在2017年年底,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虽然这一通告并没有严格禁止居民在自己家中给电瓶车充电,但也很明确是不提倡这一行为的。而按照通告的内容,在居民家中充电时应该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