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用久了可以单体对调能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4-09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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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杰的代理人是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和白晓强。两位律师调查了解到,发生爆燃的电池购于顺达自行车修理铺,修理铺是从经销商——北京创元万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拿的货,北京创元是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在北京的经销商之一。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浙江超威创元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为8000多万,地址位于浙江湖州长兴。该公司最大的股东是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占股81.5%,超威电源在官网上介绍,超威已发展成一家专业从事动力型、储能型蓄电池研发和制造的全国行业龙头企业、香港上市公司、全国电池行业11家发起清洁生产倡议单位之一。
裁判文书网上的两起判决,浙江超威创元及其大股东超威电源先后被告,一次法院驳回原告请求,一次判超威电源赔偿。
2015年10月28日,北京的曹先生诉称,他租住的北京市西城区安平巷33号院内临街平房发生火灾,火灾原因为超威创元生产的超威电池起火引发。房屋内存放有大量同类电池和其他物品均被烧毁,经初步核查经济损失为30万元。
最终法院驳回了曹先生的请求。之所以驳回是因为消防的认定:起火部位完全被烧毁,屋内还存放有其他品牌的电池,无法判断是哪个品牌电池引起的火灾。
还有一个判决:北京的郭先生买了一台小鸟牌电动车。2015年10月,正在充电的电池爆燃引发火灾,郭先生的女儿被烧死。郭先生将电动车厂家天津小鸟车业公司和电池生产商超威电源告上了法庭。 2017年12月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小鸟公司和超威电源共同承担共计123万余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认为,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气故障所致”,说明涉案产品存在故障。因此,涉案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能够认定涉案产品存在缺陷。
电瓶车锂电池爆燃过后的房间。
火灾中受伤4人未愈,医药费超200万元
11月29日的庭审中,原告黄杰等人没有赶来。黄杰想来但还是选择了放弃,原因是病重的父母需要人照顾,家里离不了人,这次审理不会有结果,能省点路费就省点。
黄杰对上游新闻记者介绍,火灾发生后,她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温暖,水滴筹、供职的饭店、房东、弟弟所在的部队等,共给他们捐款70多万元。不过,截至目前他们四人的医药费已超过200万元,尚欠医院医药费13万元。为治病,他们无法工作,掏干了积蓄,欠下了高利贷。
如今,黄杰的父亲还不能下地,母亲行走困难,她和丈夫也没痊愈。为了降低生活成本,他们回到了齐齐哈尔克山县老家,现在的生活来源主要靠亲戚救济。
律师张新年介绍,起诉之前,超威创元并没有和黄杰有过多的商谈。起诉之后,超威创元主张和解,先是愿意给30万元,然后又说给50万元,再后来说给70万元,但这远远低于受害家庭的合法诉求。
10月17日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法官也进行了调解工作,受害方要求先期赔付150万,后来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据凤凰网财经频道报道,超威公司对此的回应是:“不是说超威公司不想尽这个社会义务,领导意思是既然你已经起诉了,你就让诉讼程序走下去嘛,后面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判多少公司就支付多少,一分钱都不会少。”时任浙江超威创元的行政经理赵先生说。
火灾中燃烧过后的锂电池表面残留着CW 标识。
被告称不想赔的不明不白,但愿意调解
11月29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双桥法庭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销商北京创元万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卢定周称,超威创元在北京有四个经销商,并不能确定发生爆燃的锂电池就是从他这里买的,“有串货的可能。”
浙江超威创元的代理律师雷先生认为,印有“CW”标识的锂电池,并不一定就是超威创元生产的,也有可能是假冒的,这需要原告去取证,证明爆燃的锂电池是该公司生产的。
张新年和白晓强两名律师回应称,此次庭审前,超威创元有人查看过爆燃的锂电池,并没说是假冒的。如果要鉴定,可以再次鉴定,“如果是假冒的,你们上次就说了。”
雷先生说,超威创元生产的锂电池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责任缺陷。有可能是黄杰在使用过程中方法的问题,根据火灾现场的图片来看,电池都融化了,当事人自己对电池使用有过错,没有自救;如果持续充电,超过电池容量,可能会发生爆燃。”
张新年律师回应称,按照行业标准,即便是过充电,也不能发生泄露、起火、爆燃。此外,消防部门已经认定为电池内部故障。
雷先生认为,为了查明真相,应该将顺达自行车修理部也列为被告。
雷先生表示,如果法院认定超威创元公司有责任,该公司会执行判决,“现在事情没搞清楚,不想赔的不明不白。但是愿意调解,只是调解的数额不一致。”
双桥法庭表示,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这起案件还没定论,电动车电池安全的问题已摆上了议程。
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超2.5亿辆,2013-2017年间,因电动车电瓶引发火灾的有1万余起,造成233人死亡。
2018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以及故障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应当保证不会发生危险。危险包括在充电、行驶等过程中引起燃烧、爆炸、触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