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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银锌蓄电池吗?详解银锌蓄电池的使用与维护方法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4-13 13:21    点击量:
放电时电压降低至1-1.3伏时就要进行日常(正常)充电。充电电流按10小时率进行。充电中要勤测电压,开始每半小时测一次,当电压上升到接近2伏时,应改为每五分钟或更短时间测一次电压,待电压上升到2.0——2.05伏时,即应停止充电。严禁过充电,超过2.1伏即为过充电,过充电会使电池报废。
 
 
二、银锌蓄电池的初充电方法
 
干态蓄电池在启用时,首先检查有无裂纹或损坏和进行表面清洁处理后,再经以下方法即可投入使用。
 
(一)注电解液(二)化成循环一次(三)检验循环一次
 
1.电解液的配制及加注电解液方法
 
配制电解液需用的材料及工具:①氧化钾,试剂一级品,在各地试剂商店都有出售,如果没有试剂一级品也可使用试剂二级品。②氧化锌二级品③蒸馏水④需用工具:玻璃烧杯或不锈钢桶(根据配制量选择容积的大小),比重计,水银温度计:0-100℃C。天平、量含筒、漏斗、玻璃棒、耐碱滤纸、电炉等。
 
 
配制电解液的方法:①制电解液的容器应用清水洗净,再用蒸馏水洗涤两次。
 
②按每1毫升蒸馏水溶解1克氢氧化钾的比例配制,先将蒸馏水量好倒入玻璃烧杯中,再将量好的氢氧化钾加入容器中,并不断搅拌,使其完全溶解,当温度在20±5℃时调比重至1.4-1.41。
 
③将调好的氢氧化钾溶液加热到70——90℃间,再按1升氢氧化钾溶液加入氧化锌100克计算,称出需量的氧化锌。在搅拌下慢慢地把氧化锌倒入氢氧化钾溶液中,一直加热到氧化锌全部溶解。在溶解过程中应经常搅拌。当溶液呈透明或呈微混浊时(不允许有大量沉淀物)证明氧化锌已全部溶解,此时可加热。在溶液温度降为20±5C时补加蒸馏水,调整比重为1.46±0.03。然后盖好静置24小时后,过滤除去不溶性杂质,即为配制好的电解液。
 
 
配制电解液时应注意的事项:①配好的电解液很容易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生成碳酸盐,故在配制时应尽量作到迅速,并在配好后应立即密封。材料保存也要密封。配制的工具应特别清洁,不能用铜和铁等用具,因铜、铁对蓄电池的工作最有害。②因为碱易烧伤皮肤,故配制电解液时要特别小心。如果皮肤上沾有碱时应立即用3-5%的硼酸水冲洗。在有条件时应戴上眼镜、橡皮手套和橡皮围裙。
 
加注电解液方法:①加注电解液时,拧下气塞,用带橡皮球的吸管或大号注射器,慢慢地将电解液注入电池内。②加注电液后,新电池应浸泡36小时以上,将极板浸透。在充电前用活酒精的棉花擦净金属件及外壳上的电液与灰尘。并用电压表测量电动势,有电动势即为正常待充电,无电动势时,则说明电池短路或未加注电解液。
 
 
2.化成循环方法
 
化成循环即是第一次充放电循环。第一次充电:充电电流XYD-20应保持1安培(2XYD8应保持0.4安培),加上电压后,在每节电池两端立即出现1-1.6伏电压。在充电的过程中,首先每隔半小时测量蓄电池的电压一次,当蓄电池电压接近2伏(2XYD-8接近4伏)时,应改为每五分钟或更短的时间进行测量。当蓄电池电压达到终止电压2.0-2.05伏(2XYD8为4.0-4.05伏)时,应立即停止充电,绝对防止过充电。
 
第一次放电:放电电流XYD-20为1安,2XYD8为0.4安,终止电压XYD-20为1伏,2XYD-8为2伏进行化成放电。放电过程中,先每隔半小时测量一次蓄电池电压。当蓄电池电压降低到1.或2.8伏时(前者为XYD-20,后者为2XYD-8,以下同),应改为每五分钟或更短时间测量一次电压,当蓄电池电压到达1.0伏或2.0伏终止电压时,立即停止放电。否则就会过量放电。
 
 
3.检验循环方法:
 
检验循环主要是检查电池容量。充电电流为2安或0.8安,终止电压为2.0-2.05伏或4.04.05伏。放电电流则为4安或1.6安,终止电压为1伏或2伏。其他方法与要求同化成循环。在充放电过程中绝对防止过充电和过量放电。
 
蓄电池在检验循环中容量不低于以下规定:XYD-20为20安时,2XYD-8为8安时,蓄电池在第一次检验循环中,若容量低于上述规定,允许重复一次检验蓄电池的容量(即再进行一次检验循环)。蓄电池经检验循环容量合格后即可进行一次正常充电投入使用。以上充放电的过程中,应连续进行,间断的时间(1-2小时)不易过长。在充电中如果发现过热和冒烟现象,应立即停止充电最后说明一点,本节以XYD-20和2XYD-8型为例,其他型号者,各数据请参照说明书进行。
 
 
三、银锌蓄电池的维护
 
(一)为了使电池可靠的工作,在使用每10次循环时,必须检查容量一次,方法按检验循环进行。
 
(二)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电解液应控制在电解液幅度线内。在充电时电解液应在上标线,但不能超过极板。在放电时电解液接近下标线,但不能低于下标线。在使用中或搁置中超过一个月后,液面是否符合上述要求,若不符合应及时吸出或补进。
 
 
(三)蓄电池在充放电及使用过程中,除加注电解液时允许拧下气塞外,其他时间都应拧上气塞,保持密封,以防止电解液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影响电解液的导电性能。
 
(四)蓄电池每次使用后,如不继续使用,应以放电态保存(启用过的蓄电池,应呈放电态保存在环境温度为-20℃——35℃的库房内,但存放时间从加注电解液算起不超过六个月)。保存期间最好使电解液保持在上标线处,再次使用充电时应把多余的电解液吸出至下标线处。蓄电池要求必须以充电态保存作备用时,其保存时间亦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时应按检验循环放电,再按化成循环来正常充电,作使用前的准备。若需检验容量时,中间加一次检验循环。
 
 
(五)本蓄电池不论在使用及充放电时应严格和酸性电池及其他挥发性的物品分开。另外禁止用一般碱性蓄电池电解液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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