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力扶持也带动了动力电池产业的高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80多万辆,装配动力蓄电池约86.9GWh。从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综合测算,2018年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预计到2020年累计将超过26万吨(24.6GWh),如果按70%可用于梯次利用,大约有累计7.8万吨电池需要报废处理。
数据来源:一览众咨询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退役的动力电池将按照先实施梯级利用、后实施资源再生利用的方式进行回收利用。2018年是动力电池进入规模化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规模将逐年扩大。按照一览众咨询的测算,由此带来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规模将在2020年达到76亿元左右,其中梯级利用市场规模约48亿,再生利用市场规模28亿元。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逐渐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逐渐建立起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早在2006年政府就发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其中就规定“电动汽车(含混合动力汽车等)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的电动汽车的蓄电池”,并且“要求将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到2009年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中,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中包括“整车和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并有能力实施”。可见,中国政府在很早就已经开始对电池回收利用在政策层面予以重视。
此后,在2012年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清晰且明确的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列如其中,并作为重要工作的一部分。随后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政府开始了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的制定,于2016年出台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应的,在2017年相关的技术标准先后出台,使动力电池回收领域构建起一个比较完善的国家标准体系,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的无序状态有望得到改变,动力电池标准化生产也向前迈进一大步。
到2018年,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体系开始建立,《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立了众多试点城市,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正处于建立完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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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政策受国家发改委委托负责牵头起草完成,是指导性文件,分为总则、动力电池的设计和生产、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废旧动力电池利用、促进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等七部分内容。
主要目的。加强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规范,明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指导相关企业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防止行业无序发展。
主要原则。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主要原则,推动废旧动力电池有序回收,安全、环保和资源化利用,优先鼓励再利用,明晰相关主体责任义务。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利用应遵循先梯级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率。
管理方式。明确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进行指导性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待时机成熟后,国家发改委再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行业管理办法。
管理范围。适用于动力电池设计、生产及废旧动力电池的收集、分类、贮存、运输、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环节。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包括铅酸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