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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充电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关乎到电池的寿命的长短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3-06 10:34    点击量:
蓄电池充电是蓄电池使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新启用的蓄电池、修复后的蓄电池、正在使用中的蓄电池以及存放的蓄电池,都可能存在充电的需要。充电对蓄电池容量的发挥、使用寿命的延长关系极大,因此应掌握一定的充电知识,包括充电种类、充电方法和充电注意事项。
 
 
一、蓄电池充电的种类
按充电用途不同,蓄电池充电种类可分为初充电、补充充电、循环锻炼充电、去硫化充电等。
 
1.初充电
 
对新蓄电池或更换极板后的蓄电池进行的首次充电,称为初充电。初充电主要起到恢复蓄电池在存放期间极板上缓慢硫化和自放电而失去的电量的作用。初充电质量对蓄电池的影响:若初充电不足,蓄电池容量会长期偏低,寿命缩短;若初充电过量,隔板、极板受腐蚀和活性物质膨胀、气体压力作用而引起变形,大大降低使用寿命。
 
初充电的具体方法步骤:
 
(1)加注电解液密度符合厂家规定(一般为1.25~1.285g/cm3),液面高度符合要求(高于极板上缘10~15mm)。要求:电解液温度加注前不高于30℃,静放3~6h,待电解液温度不高于35℃再充电。
 
(2)确定充电电流初充电过程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充电电流约为额定容量的1/15,充电至单格电池端电压达2.4V,而且电解液中放出气泡,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充电。第二阶段的充电电流为第一阶段的1/2,充电至电解液剧烈放出气泡(沸腾),电压和电解液密度在3h内稳定不变为止。
 
 
(3)连接蓄电池充电器的正极接蓄电池正极,充电器的负极接蓄电池负极,按第二阶段充电法充电。
 
充电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按第一阶段电流充至单格充电电压达2.3~2.4V,电液逸出气泡为止,换第二阶段电流再充。
 
(2)充至充电电压和电液密度在2~3h内不再上升,并有大量气泡放出为止。
 
(3)电液温度上升到40℃时,须将电流减半;电液温度上升到45℃时,应停充,待冷却到35℃时恢复充电。
 
(4)初充电接近结束时,应测电解液密度和液面高度,密度不合适时,用蒸馏水或1.40g/cm3电解液调整后再充2h,复查调整直至合适为止。最后拧上通气塞,擦净电池外表。
 
(5)容量检查:将完成了初充电的蓄电池静放1~2h后,按20h放电率再进行一次放电试验,以检查电池容量。新电池容量应不小于0.95C20,否则须进行循环充放电直至达到要求。
 
 
2.补充充电
 
使用的蓄电池,经常有充电不足的现象发生。若发现有下列现象之一,应进行蓄电池放电程度的检查,以便进行补充充电。
 
(1)起动机运转无力时(非机械故障)。
 
(2)发动机不工作情况下,前照灯灯光暗淡;电喇叭声音小,表示电力不足时。
 
(3)电解液密度下降到1.15g/cm3以下时。
 
(4)冬季放电超过25%,夏季放电超过50%时。
 
(5)单格电池电压降到1.7V以下时。
 
(6)蓄电池已连续使用3个月以上或放置1个月以上时。
 
 
补充充电的具体方法步骤:
 
(1)清洁蓄电池。
 
(2)选择补充充电电流。第一阶段电流值一般为蓄电池额定容量的1/10,充电至单格电池端电压达2.4V,且电解液中放出气泡时,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充电。第二阶段的充电电流为第一阶段的1/2,充电至端电压和电解液密度在3h内稳定不变为止。
 
 
(3)连接蓄电池。
 
(4)接通充电电路进行充电。
 
(5)充电结束30min后测量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值。
 
3.循环锻炼充电
 
为避免极板上的活性物质长期不参与化学反应而收缩,每隔一段时间(如3个月)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循环锻炼充电。
 
充电方法是先用补充充电法将蓄电池充足电,然后以20h放电率放完电,再用补充充电法充足电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