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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的回收模式有哪些?

来源:宝鄂实业    2019-11-03 20:34    点击量:
当前,我国动力电池主要有三种回收模式:一是政府部门与新能源企业合作,将废旧的动力电池用作储能或其他领域。;二是由专门的电池回收企业进行回收。三是车企自身建立回收体系,将旗下所售的退役动力电池进行回收。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不断发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日益凸显,各国也在紧锣密鼓地布局之中:


中国:车企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承担主体


企业方面:


目前我国有企业专攻电池回收利用,譬如格林美、邦普、华友钴业、广东光华、赣州豪鹏等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已具备相对成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技术,形成了批量化再生处置能力。


比亚迪是目前所有新能源乘用车企中唯一自研自产电池的企业,如果回收的电池可以继续利用,再经过下一道检测修复,未来继续应用在家庭储能或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如果电池不能再利用,再运送到比亚迪电池材料工厂的相关部门进行拆解回收。相对来说,比亚迪在国内新能源车企中拥有最完整的电池回收链条。


北汽新能源则在尝试用“换电模式”,将动力电池各个环节的流转高效利用起来。目前的换电站采用“换电+储能+光伏”的智能微网系统,由退役电池回收而来的储能设备,利用光伏发电、国家电网峰谷电等为车辆供电。


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合作要属16家企业和中国铁塔的结盟,只要铁塔通信基站储能电池更换及新建站全部采用梯次利用的动力电池,即可吸纳2020年80%以上的废旧动力电池。


日本:电池生产商为电池回收利用承担主体


在日本模式中,回收体系的建设以企业为主导,利用零售商、汽车经销商或者加油站的服务网络向消费者回收废旧电池。


自2000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倡导“蓄电池生产-销售-回收-再生处理”的回收体系,明确了电池生产商为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承担主体。生厂商应对镍氢和锂电池的回收负责,并给予资源回收面向产品的设计;电池回收后运用电池生产企业处理方面,政府给予生产企业相应补助,提高回收积极性。


2018年10月,丰田、日产等多家日本汽车厂商共同启动回收电动汽车退役锂离子电池项目,以抱团形式共同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发展。该项目最初将在日本七个都道府县设立工厂,稍后将会在全国建立更多电池回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