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UN38.3试验总结
来源:宝鄂实业
2020-03-2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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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CAAC)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锂电池运输必须提供UN38.3.5锂电池和电池试验总结。亚马逊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含有锂电池和锂电池的产品将被要求提供UN38.3实验的总结。
对UN38.3的主要更新如下:
1. 未来UN38.3测试报告的发布日期为2020年1月1日,需加盖CNAS章;
2. 对于在2020年1月1日前完成UN38.3试验报告的企业,补充UN38.3试验总结即可。UN38.3实验总结暂时不需要加盖CNAS章。
3.另外出具UN38.3实验总结并加盖CNAS章,将产生额定资本;
4. 检测总结规定了10项基本内容,包括完整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网站地址,以及相应的电池信息和检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