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锂电池登机也是有讲究的你知道吗?
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一名旅客在武汉天河机场乘坐航班前往昆明时,因携带多块摄像机备用锂电池,过安检时“卡壳”受阻,险些误了航班。
当天下午,该乘客行李在安检通道检查时,被发现有4块摄像机备用锂电池,额定能量均为140瓦特小时。按规定,携带数量不超过两块,且必须单独包装防止短路,并要征得承运人同意。为不影响登机,该乘客只好委托安检代为转交他人,总算登机成行。
机场安检部门提醒,根据民航局《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乘机携带备用锂电池,只能带入客舱,不能托运,且锂电池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如果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每人次携带不超过2块,每块单独包装,防止短路,并且在征得航空公司承运人的同意后,方能成行;超过160wh,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
2009年1月1日,国际民航组织(ICAO)针对危险性货物的安全航空货运颁布最新生效版本的技术说明,国际航航空货运输协会IATA 也在2009年发布第50版的危险品规则,中国民航总局(CAAC)据此也发布了中国新版《锂电池航航空货运输规范》(MH/T 1020-2009),以此替代之前发布的2007版,并将最新版本发至各大航空公司,要求其按照2009年版《规范》对锂电池航航空货运输进行安全管理。
附:2009年版《锂电池航航空货运输规范》
航空货运限制条件
1、除原型样品锂电池外,任一型号的锂电池,无论作为危险货物还是非限制性货物,单独运输还是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在交付航航空货运输前,均应通过UN38.3要求的系列测试。
2、当某一特定型号的锂电池与已通过测试的同一型号锂电池具有以下任一差别时,应被视为新型号,即需重新进行UN38.3测试: → 阴极、阳极或电解液的质量有大于20%或大于0.1g的改变,以较大者为准
→ 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的改变
批准运输
原型样品锂电池应获得始发国主管当局的书面批准,方可根据ICAO Doc9284-AN/905(以下简称ICAO TI)和IATA《危险品规则》(以下简称IATA DGR)特殊规定A88的相关要求进行航航空货运输。
禁止运输
1、任一特定型号的锂电池,如果既未通过UN38.3测试,也没有批准文件,不予航空货运;
2、锂金属电池(UN3090和UN3091)作为危险货物运输时,液态阴极含有SO2、磺酰氯、亚硫酰氯的锂电池芯当放电至开路电压低于下列2个电压之中较低者,或含有一个或更多个此类电池芯的电池,不予航空货运。
锂电池性能优越,用途广泛,前景最为广阔。相对于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等二次电池,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自放电率小、无记忆效应和绿色环保等突出优势。锂电池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已经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便携式电子产品、新能源交通工具等领域。
工信部牵头制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已基本完成。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已提出了发展方向、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发展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随着一系列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即将出台,中国新能源汽车在“十二五”期间将快速发展,届时将带动锂电池材料快速增长。
全球锂电行业现状:电芯和材料市场是日、韩、中占据绝对份额,日、韩企业的技术处于领先地位。全球锂电池产业目前主要集中在日本、中国和韩国,随着中国、韩国锂电池制造技术的开发和提升,日本锂电池出货量的比例在逐渐降低。中国锂电池材料企业发展迅速,但从综合技术实力来看,日、韩企业仍处于领先地位,中国落后日本大约2-3年时间,处于大而不强的阶段,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锂电池材料中电池薄膜和六氟磷酸锂电解质技术门槛最高。锂电池材料中碳酸锂是锂电上游关键材料,“技术+资源”壁垒构建寡头垄断格局;锂电池正极材料:竞争激烈,技术领先为关键;锂电池电解液将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六氟磷酸锂电解质为最大看点;锂电池薄膜技术难于上青天,目前基本依赖进口。所以中国锂电池的未来,主要是对锂电池材料的技术进行突破,加大对锂电池材料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