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干电池可直接扔进垃圾箱吗?城市有没有专业的废旧电池回收单位?
众所周知,废旧电池对人体和环境有危害。也有许多人行动起来,把家中的废旧电池收集起来,不随意丢弃,但如何处理这些废旧电池让他们发了愁。废旧干电池可直接扔进垃圾箱吗?国家对废旧电池回收有没有专门的规定?城市有没有专业的废旧电池回收单位?
23日,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驻洛办事处投用。该公司是河南省唯一的专业废旧电池回收机构。洛阳市环保局正和该公司驻洛办事处协商,在该市筹建废旧电池回收点。这标志着洛阳市的废旧电池将有“消化通道”。
市民:不知哪里回收废旧电池
市民杨女士反映,自她从媒体上得知电池对人体和环境都有危害后,便将家中的废旧电池积攒起来。可眼看家中从照相机、MP3、遥控器、手机等小电器中取下的废旧电池越来越多,她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让她很发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许多市民平时都会留意将废旧电池积攒起来,不随意丢弃,但大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市民吴先生说:“现在大家的环保意识都增强了,也很少随意丢弃废旧电池。可小区里面没有专门回收废旧电池的回收箱,大家只能把电池堆在家里。不知道我市有没有专门的机构或单位可以回收废旧电池?”
国家:不鼓励回收废旧干电池那么,国家在这方面又有哪些规定呢?
洛阳市环保局副局长黄保军介绍,从2000年开始,国家开始从源头控制,要求生产厂家不再生产含汞的干电池,包括1号到7号电池,因此,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干电池已达到无汞水平,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2003年10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这一文件规定,目前,由于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国家不鼓励相关单位或个人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一次性废电池。对于已经收集的、目前还没有有效手段进行再生回收的一次或混合废电池,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参照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贮存要求,对其进行安全填埋处置或贮存。一些地区如果没有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可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的要求建设专用填埋单元,或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专用废电池贮存设施,将废电池装入塑料容器中在专用设施中填埋处置或贮存。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还规定,下列单位应当承担回收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责任: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制造商、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进口商、使用充电电池或扣式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委托其他电池制造商生产使用自己所拥有商标的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商家。同时,这一文件还鼓励消费者将废旧充电电池和废旧扣式电池送到电池或电器销售商店相应的废电池回收设施中,方便销售商回收。
此外,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6月6日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镍镉电池和废旧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期待:我市废旧电池有新“归宿”
黄保军说,根据国家和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今年6月,市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对洛阳铅酸蓄电池企业的分布情况、产品数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手续完善状况及治污设施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经排查,我市共有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其中偃师市3家,瀍河回族区、新安县、伊川县、孟津县各1家。这些铅酸蓄电池企业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市环保局已依法对其实施关闭。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的关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废旧电池对我市环境的污染。
黄保军说,市民可以将分散的废旧干电池或镍镉电池投入到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本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对于电动车或汽车上的铅酸蓄电池,他建议市民拿到专业的汽车4S店或维修店回收。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对汽车4S店、汽车修理厂等单位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他们将废旧电池送到正规单位或生产厂家处理,以防止造成污染。
废电池对环境的危害,已为广大市民所熟知。近年来,不少学校、社区和企业纷纷加入到防治废电池污染的行列当中,甚至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参加回收废旧电池。然而,对照最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废旧电池的回收上存在着三大“误区”,走过了一段长长的“弯路”。
误区之一不用回收的在回收无需回收:无汞电池、扣式电池以及低汞电池重点回收: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不久前,在海曙区一所小学的废旧电池回收箱里,记者发现这里集中着各类废电池:无汞电池、扣式电池以及低汞电池,等等。其实,这里的大部分废电池根本用不着回收。电池中的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大量的重金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重金属主要包括汞、镉、铅、镍、锌等,汞、镉、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锌、镍在环境中超过一定数量也将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液可能污染土壤,使土壤酸化或碱化。
为此,国家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性电池。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据了解,宁波市场电池无汞化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我市各类电池的年销售总量约为1700万只,其中中银电池公司生产的“双鹿”电池占市场总量的70%左右。目前,中银电池公司已全面实现电池生产无汞化。
误区之二该回收的填埋焚烧危害:焚烧含镉、含汞、含铅废电池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目前,我市不少废电池混合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着生活垃圾填埋或者焚烧。废电池中的金属汞、镉、砷、锌在焚烧时易挥发,焚烧后部分带入底灰,部分被烟气带走,遇冷空气凝结成为均匀小粒状物。部分金属物在炉中参与反应生成氯化物、硫化物或氧化物,比原金属更易气化挥发,这些物质最终多转化为底灰残留物,使灰渣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大,难以处理。因此,焚烧处理含镉、含汞、含铅废电池可能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重金属富集程度很高的灰渣也可成为重金属污染源。
有关专家认为,无汞电池可以作填埋处理,也可进行焚烧处理,不会对环境构成污染。来自市环卫处的信息表明,我市区日产生活垃圾1200吨左右,其中的870吨运往枫林垃圾焚烧厂焚烧。目前,枫林垃圾焚烧厂没办法对垃圾进行分拣处理,混入生活垃圾的废电池也就随之付之一炬。在被焚烧的废电池中,不乏有必须回收而没有回收的有害电池。
误区之三回收网络环环脱节问题:我市至今未形成有效的收集渠道,接收的废电池目前无处可去废电池回收曾一度成为市民关注的一个焦点。但废电池回收效果却令人怀疑。废电池回收目前纯粹是市民出于自觉的环保行为。可以这么说,我市至今没有形成一条行之有效的收集废旧电池的渠道。且不说不少社区、单位目前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有的学校收集的废电池甚至没人接收。记者近日在走访一家住宅小区时还发现,该小区原来在收集废电池,目前却反而没了。
通过电话采访,记者还发现,目前环保部门不负责接收废电池。环卫部门无法分拣废电池,接收的废电池目前无处可去。枫林垃圾焚烧厂目前只接收企业的废电池,将之埋入“水泥棺材”。可以这么说,市民回收废电池的热情几乎付诸流水。
据介绍,废电池属固体废物,其中废镉镍电池、废含汞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要彻底解决废电池的污染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加以正确引导,从每一个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始,分类收集有害废电池,然后通过环卫部门运至枫林垃圾焚烧厂进行密封填埋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废电池对环境的污染。 在非凡分类信息看到这条信息,联系时请说明。
电池在车辆上的应用相当广泛,铅酸蓄电池不仅用在电动自行车上,还大量用于汽车。以北京市为例,目前汽车保有量在500万辆左右,每年几乎都有200万辆左右的汽车需要更换电池。随着搭载大量电池的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地在城市推广,车用电池的回收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汽车企业应重视这个矛盾,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做铺垫。
事实上,除了在国内市场扎根,电池回收也是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欧美地区的重要门槛。欧盟执行的《电池指令》对包括车载铅酸电池在内的各类电池提出了环保要求,明确要求“生产者建立废电池及废蓄电池的回收处理机制”。
虽然电池生产和汽车企业并没有直接关系,但由于电池企业是B2B的企业,和消费者没有直接关系,当车用电池带来环境污染的时候,汽车企业却会成为非议和诟病的靶心。汽车企业积极参与车用电池回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成本等因素的限制,企业对此的积极性并不高。
从国外情况看,汽车企业进行电池回收本身是一项有利可图的工作。例如前不久,丰田汽车在日本启动了从镍氢充电电池中回收镍的业务,通过从该公司量产的混合动力车辆的动力电池中提取镍,并将其重新作为新电池的生产原料使用,降低了电池成本。
从实际操作层面看,最容易接触到废旧电池的是汽车经销商和修车厂,汽车企业并不需要因此多付网络建设成本。而回收的电池却能创造不菲的收益。电池中可以提取我国紧缺的有色金属资源钴、镍等,过去国外投机者一度利用“中国因素”大肆炒作提高钴、镍价格。而铅酸蓄电池中95%的材料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如果能因此降低电池价格,在获利的同时还能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带来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