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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知识

携带锂电池上飞机需要特别包装吗?锂电池上飞机注意事项介绍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6-28 17:00    点击量:

与传统电池比较,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工作电压高、重量轻、体积小、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循环寿命长、充电快速等优势,同时由于不含铅、镉等重金属,无污染、不含毒性材料,因此被广泛应用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以及新能源汽车、储能领域等。

在锂离子电池进入大规模应用阶段下,锂电池产业发展也受到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同样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性文件,大力支持我国锂电池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例如,2017年3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发布《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未来5-10年将大力推进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实现大规模的应用。

那么锂电池运输需要注意什么呢?

 
 要随身携带?还是托运?
       不论是行动电源或是锂电池不能托运,必须放在手提行李随身携带上飞机。因为近年因充电电池而引起意外事故越来越多,显示出某些充电电池的设计不够安全,在某些条件下可能引起火花或是爆炸的危险,所以现时乘搭任何航班都不能托运锂电池。

 

 不能拆卸锂电池的电子产品也必须要随身携带吗?

       大家可以按照以下两个方法来理清问题       

       a所有可拆卸的备用电池及独立锂电池,例如是手机、相机、平板电脑使用的电池,只要是可以拆下来就要把电池随身携带。

       b不能拆卸的锂电池,例如是 iPhone、MacBook 等不能更换锂电池的电子产品,理论上旅客可以把这些产品托运。但机场保安有机会就该行李进行额外保安检查。
 每人最多可携带多少锂电池
       每间航空公司的规定各有差异,但一般而言各航空公司都是以电池的容量来决定每位乘客可携带锂电池的数量。
       以国泰航空公司为例,每名旅客只可随身携带 20 件低于 100 瓦时(Wh)/2 克锂容量(LC)的备用电池,以及最多2件容量介于100Wh至160Wh的备用电池。而超过 160Wh 以上的大型锂电池则必须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物品规例(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作为货物申报及运送,不能作为行李携带。
 备用锂电池的容量怎么计算?

       拿出你的锂电池,检查一下就会发现上面通常印有 mAh 及 V 的字样,mAh 是「毫安小时」,我们需要将其换算成「瓦特小时」,而部分装置的电池会直接以「Wh」列出电池的容量,但一般电池均以「mAh」作为电池容量单位。
把「mAh」转换为「Wh」的计算方式如下:E(Wh)= Q(mAh)×V(V)/ 1000
       以Samsung GALAXY S3的电池计算,该电池的容量是2100mAh,而电压则是3.8V,换算为「Wh」的话即是2100 x 3.8 / 1000 = 7.98Wh
 携带的锂电池需要特别包装吗?
       每颗锂电池都需要以容器包裹,确保电池的正负极不会短路。       最好就是用原装零售包装包裹,或者以胶带把电极包好。       此外,旅客也可以把锂电池放进已绝缘的电池盒或胶袋中。

据最近消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第60版实行落地。里面综合了2019-2020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危险品专家协会编写的ICAO技术细则所有内容以及IATA危险品专家协会通过的内容变化,不出意外,锂电池运输规则又有新的要求和变化。在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注意了下变更内容,有几处涉及到锂电池空运,本文针对新规则对锂电池空运进行简述。

 

锂电池空运规则更新如下:

1. 对条款2.3.2.2, 2.3.2.3, 2.3.2.4 适用于电池驱动助行器的装载要求进行了简化和标准化,其要求航空运营者须负责确保助行器正确的做好固定和防护以防止助行器受到其他行李或货物的影响而导致损坏及产生危险;第59版DGR中适用锂离子电池驱动的助行器的术语“collapsible"第60版内已删除。

2. 条款3.9.2.6其下增加(f)和(g)两个子条款,这两个子条款分别规定:

增加新的类别准则,说明关于混合式锂电池含有锂金属和锂离子电芯的情况。

自2020年1月1号开始,锂电芯或锂电池制造商及后续的分销商必须提供其UN38.3测试概要说明。

3. 第4.2危险物品清单增加新的危险品条目,UN 3536, 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内的锂电池。

4. 第4.2危险物品清单列表,针对所有锂电池的条目下的第N栏的ERG编码,由原来的9FZ更改为12FZ。

5. 第4.4特殊条款(SP), 修订A201以包括允许条款,该条款允许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其在有有获得航空运营者,目的国及区域下的州的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客机进行运输。

6. 第4.4特殊条款(SP),其下增加新的SP条目,分别是A213和A334,分别规定如下:

A213 对于含有锂金属电芯和锂离子电芯的混合锂电池,其必须被分配到UN 3090或UN 3091,当其分配到Section II时,会受到适当限制。

A334 如SP A213规定,需符合适用于该类锂电池的条件并在获得批准的条件下进行运输。

7.第7章标记和标签要求下,其7.2.2.3.2(c), 添加了针对新的第9类锂电池危险标签的阐释,要求该标签的下半部分除了体现危险类别号“9”之外,不可体现其他任何文字;同时由于原锂电池操作标签(Lithium battery handling label)已被新的锂电池标签(Lithium Battery Mark)代替,并且2019新锂电池标签强制生效,故删除了旧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8.附录B内B.2.2.4, 新增两组新的货物IMP编码,针对UN 3090, Section II of PI 968—EBM 及 UN 3480, Section II of PI 965—EBI。

2019.01.01开始必须使用新的锂电池操作标签和第9类标签,旧标签作废。

 

根据消息分析该文件关于锂电池空运规则得出以下结论:

 

1.乘客与空乘人员不许携带超过15台电子设备以及20个备用电池,超过就必须获取公司同意允许。

2.新增的新版锂电池运输标签替换旧版锂电池操作标签,规定了锂电池中的运输规格。锂电池的最小尺寸120 mm X 110 mm,操作标签必须带有红色边框,宽度不低于5mm。

3.新增了一条禁止锂电池货物与危险品货物隔离的规定要求:标注着(UN 3480, PI965 Section IA or IB)的锂电池和锂金属电池(UN 3090, PI968 Section IA or IB)不允许与第1类爆炸物质、第2.1类易燃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1类易燃固体、第5.1类氧化剂等危险品货物包装在同一个外包装中。

符合包装说明 PI965 和 PI968 第II章节要求的锂电芯和电池货物不得与其它危险品装入同一个外包装中

 

由于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 易延伸和燃烧, 锂电池包装和运输,如处理不当, 易燃烧和爆炸, 事故也时有发生。其包装和运输中的非规范行为而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际上多个机构颁布有多个规定,各管理机构也愈发严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断的修改规定和法规,此次IATA(航空运输协会)将DGR危险品航空运输规则更新为第60版,内容更新了不少,这将对2019年的锂电池航空运输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