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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知识

为什么说不宜将电池组并联运用,并联运用哪些利弊呢?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7-20 09:50    点击量:
长期以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也不论是通讯系统还是UPS系统,人们都习惯于用两组电池并联起来与一台UPS或一台通讯设备配套运用。不知道是因为习惯势力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这种并联运用的办法竟成了设计者们和运用者们的一条有必要遵从的准则,但笔者认为,则大可不必,只需用户能依照电池出产厂家的运用说明书对电池保护保养好,只用一组电池也就足够了,不但足够,并且这一组电池的运用效果(如:电池的稳定性、可靠性、均衡性、尤其是电池的运用寿数等)会比用两组电池并联运用时的情况好得多。特别是关于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来讲尤其是这样。那么,笔者为什么活跃的建议(乃至是不拥护)不宜将电池组并联运用,并联运用哪些利弊呢?
 
首要我们来回忆一下并联电路的特色。在并联电路中,总电压等于各分路电压。也就是说,加在并联的两组电池中的每一组电池上的充电电压与总充电电压持平,即U总=U1=U2。又根据I=U/R的公式,通过计算可以得知,I1≠I2(因为两组电池的内阻必定是不会相同的,即R1≠R2,在U1=U2情况下,必定得出I1≠I2的成果)。这就是说,在相同巨细的充电电压情况下,两组并联运用的电池组,其每一组所得到的充电电流是不相同的,内阻大的其充电电流小,内阻小的其充电电流大。这样,就有或许构成充电电流小的那组电池经常处于充电不足的状况,久而久之,这组电池或许因长期亏电而硫酸盐化愈加加大其内阻,其内阻越大,充电电流更小,因为构成了这样一个恶性循环而导致这组电池的运用寿数大大缩短。而只用一组电池就不存在这种情况。就此一点,就足以说明电池组单组运用的效果远远好于并联运用了。因而,笔者建议用户在可以用一组电池就可以满足设备的需求情况下,肯定不要用两组电池并联运用,否则既会缩短电池的运用寿数,添加运用本钱,又会下降电池的归纳功用,不应该做这种劳民伤财的事情。如果因为设备的功率大,用两组电池并联仍不能满足设备功率需求的情况下,而选用2组以上,如3组、4组,乃至更多组的电池并联运用,那就更无必要了,两组电池并联运用现已带来了许多的倒霉,更多组电池的并联运用就更凌乱,更倒霉了。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选用可以满足设备功率需求的大容量类型的电池就可以了,若12V系列电池中没有大容量规范的,可以选用2V系列电池,2V系列电池中,各种大容量的都有,可以说你需求多大的就可以做成多大的,据笔者所知,目前国内已有的2V系列电池最大的可以到达6000Ah。

长时间以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也没有论是通讯系统还是UPS系统,人们都习惯于用两组电池并联起来与一台UPS或一台通讯设备配套使用。没有知讲是因为习惯势力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这种并联使用的方式竟成了设计者们和使用者们的一条必须遵循的原则,但笔者以为,则大可没有必,只要用户能按照电池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书对电池维护保养好,只用一组电池也就足够了,没有只足够,而且这一组电池的使用效果(如:电池的没有乱性、可靠性、均衡性、尤其是电池的使用寿命等)会比用两组电池并联使用时的情况好得多。特别是对于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来说尤其是这样。那么,笔者为什么积极的主张(甚至是没有赞成)没有宜将电池组并联使用,并联使用哪些利弊呢?

起首我们来回顾一下并联电路的特点。在并联电路中,总电压等于各分路电压。也就是说,加在并联的两组电池中的每一组电池上的充电电压与总充电电压相等,即U总=U1=U2。又按照I=U/R的公式,经过盘算可以得知,I1≠I2(因为两组电池的内阻肯定是没有会一样的,即R1≠R2,在U1=U2情况下,肯定得出I1≠I2的成效)。这就是说,在同样大小的充电电压情况下,两组并联使用的电池组,其每一组所得到的充电电流是没有一样的,内阻大的其充电电流小,内阻小的其充电电流大。这样,就有可能造成充电电流小的那组电池经常处于充电没有足的状态,久而久之,这组电池可能因长时间亏电而硫酸盐化更加加大其内阻,其内阻越大,充电电流更小,由于造成了这样一个恶性轮回而导致这组电池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而只用一组电池就没有存在这种情况。就此一点,就足以说明电池组单组使用的效果远远好于并联使用了。因此,笔者建议用户在能够用一组电池就可以满足设备的需要情况下,绝对没有要用两组电池并联使用,否则既会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增加使用成本,又会降低电池的综合机能,没有应该做这种劳民伤财的事变。假如因为设备的功率大,用两组电池并联仍没有能满足设备功率需要的情况下,而采用2组以上,如3组、4组,甚至更多组的电池并联使用,那就更无必要了,两组电池并联使用已经带来了诸多的没有利,更多组电池的并联使用就更复杂,更没有利了。在这种情况下,肯定要选用能够满足设备功率需要的大容量型号的电池就可以了,若12V系列电池中没有大容量规格的,可以选用2V系列电池,2V系列电池中,各种大容量的都有,可以说你需要多大的就可以做成多大的,据笔者所知,目前国内已有的2V系列电池最大的可以达到6000Ah。

当然,设计者和使用者从提高备用电源供电的可靠性这一点来考虑也是可以理解的,怕万一交流电停电时,两组电池中有一组没有能供电时还可以有另外一组电池来保证,即使是干???点劳民伤财的事也值。假若是从这一角度出发而考虑采用电池组并联使用,笔者也只赞成最多用两组电池并联,若2组以上并联那绝对是有害无益之举。假若非采用2组电池并联没有可的情况下,请大师也应同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并联使用的电池必须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且是同型号、同规格的电池;二是并联使用的电池必须是新旧状态一致的;三是同一批号同时出厂的;四是同时安装同时使用。

在同样大小的充电电压情况下,两组并联使用的电池组,其每一组所得到的充电电流是不一样的,内阻大的其充电电流小,内阻小的其充电电流大。这样,就有可能造成充电电流小的那组电池经常处于充电不足的状态,久而久之,这组电池可能因长期亏电而硫酸盐化更加加大其内阻,其内阻越大,充电电流更小,由于造成了这样一个恶性循环而导致这组电池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而只用一组电池就不存在这种情况。

因此,建议用户在能够用一组电池就可以满足设备的需要情况下,不要用两组电池并联使用,否则既会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增加使用成本,又会降低电池的综合性能

  当然,设计者和使用者从提高备用电源供电的可靠性这一点来考虑也是可以理解的,怕万一交流电停电时,两组电池中有一组不能供电时还可以有另外一组电池来保证,即使是干一点劳民伤财的事也值。假若是从这一角度出发而考虑采用电池组并联使用,也只赞成较多用两组电池并联,若2组以上并联那是有害无益之举。假若非采用2组电池并联不可的情况下,请大家也应同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并联使用的电池必须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且是同型号、同规格的电池;二是并联使用的电池必须是新旧状态一致的;三是同一批号同时出厂的;四是同时安装同时使用。

当然,设计者和运用者从提高备用电源供电的可靠性这一点来考虑也是可以理解的,怕万一交流电停电时,两组电池中有一组不能供电时还可以有另外一组电池来保证,即使是干???点劳民伤财的事也值。假若是从这一角度动身而考虑选用电池组并联运用,笔者也只拥护最多用两组电池并联,若2组以上并联那肯定是有害无益之举。假若非选用2组电池并联不可的情况下,请我们也应一同遵从以下准则:一是并联运用的电池有必要是同一个厂家出产的,且是同类型、同规范的电池;二是并联运用的电池有必要是新旧状况共同的;三是同一批号一同出厂的;四是一同装置一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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