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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知识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主要技术要求介绍

来源:宝鄂实业    2019-10-19 15:13    点击量: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主要技术要求
(1)工作温度范围
电池组在以下环境温度条件下使用:
--充电环境温度:10℃~55℃;
--放电环境温度:20℃~60℃。
(2)电气性能
电池模块中电池性能的一致性。
电池模块中的每个电池应为同一制造商的产品,具有相同的结构和化学成分,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电池模块中每个电池的最大和最小静态开路电压之间的差值不应大于0.05V;
电池模块内各电池的静态内阻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符合:10MW以下的偏差绝对值不超过0.5MW,高于10MW的平均值为5%;
电池模块中每个电池的最大容量和最小容量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平均值。1%。
(3)容量保持率
电池容量不低于额定值的95%。
(4)循环寿命
电池组的循环寿命为800~2000次。
(5)高温加速老化寿命
电池组按规定充放电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腐蚀、冒烟或爆炸,试验循环次数不少于52次。
(6)电磁兼容
静电放电抗扰度。电池组应符合GB/T17626.2-2006中4级的要求,试验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渗漏、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传导干扰极限。蓄电池组应符合YD/T983-1998 B级的要求,试验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爆炸等现象,并能正常工作。
c.辐射干扰限值。蓄电池组应符合YD/T983-1998 B级的要求,试验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爆炸等现象,并能正常工作。
d.浪涌(冲击)抗扰度。电池组应符合GB/T17626.5-2008中4级的要求,试验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渗漏、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7)电池管理功能
a.显示精度。带专用电池管理系统(BMS)的电池组
b.温度补偿功能。电池组应具有温度补偿功能。
(8)监控功能
a.通信接口。电池组应有RS232或RS485/422、IP、USB等标准通讯接口。通信协议见YD/T1363.3《电池检测装置通信协议》。应提供通信电缆和支持通信接口的各种报警信号输出端子。
b.监测内容。电池组应具有以下实时监测功能。
遥测:电池组容量(SOC)、电池组/电池电压、电池组/电池电流、环境/电池组/PCBA板(可选)/电池温度(可选)、电池组充放电电流、电池组内阻(可选)、电池组健康状态SOH(可选)等。
遥信:电池充放电状态、电池过充/过流报警、电池放电欠压/过流报警、电池充电过电压报警、电池放电欠压报警、电池极性反向连接报警、环境/电池/PCBA/电池高温报警、环境低温报警,电池容量低报警、电池温度/电压/电流传感器故障报警、电池故障报警(可选)、电池故障报警(可选)。
遥控器:充放电(可选),报警声音开关。
远程调节(可选):电池充放电管理参数等。
(9)保护和报警功能
a.过充保护。当电池组处于过充状态时,应切断充电电路并报警。电池组应无泄漏、烟雾、火灾或爆炸。
b.过放电保护。当电池组放电至终端电压时,应切断放电电路并发出报警。电池组应无泄漏、烟雾、火灾或爆炸。
c.短路保护。电池组输出端短路时,应立即切断电路并报警。电池组应无液体泄漏、烟雾、火灾或爆炸。故障排除后,电池组应能手动或自动恢复运行。瞬间充电后,电池组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
d.反向连接保护。当需要测试电池组时,应切断电路并发出警报。电池组应无液体泄漏、烟雾、火灾或爆炸。故障排除后,电池组应能自动恢复运行。瞬间充电后,电池组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
e.过载保护。电池组放电电流达到过载保护电流值时,应切断电路并报警。电池组应无液体泄漏、烟雾、火灾或爆炸。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瞬间充电后,电池组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
f.温度保护。当温度达到表2的保护点范围时,电池组应切断电路并报警;除电池组内部BMS部件的高温保护外,当温度达到表2的恢复点范围时,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工作;电池组应无泄漏、烟雾、火灾或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