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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专题

报废的动力电池进行破碎、拆解和冶炼等,实现镍钴锂等资源的回收利用。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3-06 14:51    点击量: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增长,动力电池的出货量也在不断增加。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测,结合汽车报废年限、动力电池寿命等因素,2018-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规模。

 

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包括梯级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梯级利用是将容量下降到80%以下的车用动力电池进行改造,利用到储能等领域,资源再生利用是对已经报废的动力电池进行破碎、拆解和冶炼等,实现镍钴锂等资源的回收利用。

 

针对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工信部在2018年1月工信部已经有相关文件出台,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之后7月,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目前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正式运行,过渡期一年。

 

回收利用行业政策利好

 

废旧动力蓄电池含有丰富的锂、镍、钴等有价金属资源,开展再生利用对于资源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工信部在2018年9月5日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共五家进入白名单,分别为浙江华友、江西豪鹏、湖北格林美、湖南邦普与广东光华。此文件的发布显示出国家对于规范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行业的决心,也加速了回收行业的商业化进程。

 

2月20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最新工作动态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初具规模。目前,以湖北格林美、湖南邦普等为代表的企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再生处理能力。为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开发再生利用技术和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