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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和使用电动车的电池,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4-06 10:36    点击量:
1、安装前应检查蓄电池是否破损漏液,并用干布清洁电池表面,如发现蓄电池外壳破裂,渗漏时,应立即更换蓄电池,以免造成酸液腐蚀。
 
2、电池应正立安装,不得倒置,相邻电池之间间距大于2毫米波,同时要防震,防压,安装牢固,使用中不得窜支撞击,相互磨擦,不能进水。
 
3、为保证安全使用,安装电池的电池箱必须留有通气的通气孔,且不得堵塞,防止蓄电池产生的气体聚集在电池箱内。
 
4、电池荷电出厂,通常用户可直接装车使用,如搁置时间较长(超过2个月以上),使用前应补电充电:将充电器插上电池箱后再接上220伏的交流电,充电器转绿灯后继续充电1-2小时,就可停止充电。
 
5、电动车在运行时,最好在电池使用了80-90%左右的电量后进行充电,不要在电池电量用尽后再充电,如果电池电量一旦用尽后,应关闭电源,不要使用电池“回升电压”来强制行驶,以防止因“过放电”而缩短电池寿命。
 
6、电动车如长期不用需对电池充足电后再进行搁置,严禁在亏电状态下长期限搁置存放。
 
7、蓄电池连续充电时间超过去10小时,充电器仍不转换变灯七出现电池发烫现象,应立即禁止充电,交由电池售后服务处理,严禁在充电器不转换变灯的情况下继续充电。
 
8、不同型号,不同品牌,新旧不一的电池不能混用;
 
9、蓄电池不可靠近火源,热源,炎热季节严禁在阳光下直接暴晒,应避免蓄电池剧烈震动,碰撞和正负极短路,
 
10、蓄电池容量 以环境温度25度为标准,温度每下降1度,则电池容量 下降约1%,在使用中应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因素。
 
11、电池应尽量避免在-10度以下的低温环境下使用。
 
12、电池是消耗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充放电循环使用后,电池容量会逐渐下降。造成电动车续行里程降低,属于正常现象。但在保用期内电池容量降至标准60%以下时,则视为电池失效,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超过保用期之后电池空量降到标准值60%以下,为正常的损耗,不属于修范围。
 
13、蓄电池使用超过质保期,应将电池交专业维修护人员进行全面检测,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