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热线: 400-678-3556

行业资讯

动力电池回收市场面临着哪些问题?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8-01 16:44    点击量:
一、回收体系建设不完善
由于从电池生产商、汽车生产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未形成一条关于动力电池回收的产业链,对于废旧动力蓄电池缺少统一的回收标准和回收渠道,加上消费者对于动力电池的使用和回收标准并无更多的认知,导致动力电池回收面临断层,回收之路无法从头到尾循环打通,困难重重、道阻且长。
二、回收之路权责不分明
动力电池的回收并非靠一己之力,而是靠全产业链权责分明的通力合作。电池生产商将电池的型号、回收标准注明清楚交由汽车生产商组造电池驱动系统,此时的主机厂对电池回收需要承担着教育用户的职责,将动力电池的使用标准告知消费者,并培养其循环和回收使用的认知,再由第三方或是主机厂渠道商服务动力电池回收,将回收的电池进行再利用或是梯次使用。而梯次利用企业应回收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
三、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尚不成熟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动力电池的回收使用却还未形成统一标准,动力电池的市场在产业链断层的情况下无法堆砌起一个成熟的蓝海市场,也导致了专注于动力电池回收的企业规模一直停滞不前,主机厂和渠道商需要联合专业的动力电池企业以国家回收标准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若要形成动力电池的回收体系,势必要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除了主机厂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之外,国家政策及地方政府需要施以政策标准、监管和补贴等手段来鼓励动力电池的回收,在全产业链的通力配合之下推动动力电池市场的崛起。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在绿色制造方面,提出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建立废弃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体系,上述规定均是此前没有的。
修订后的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中加强了监管力度。《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拒不整改、整改不合格、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停产超过1年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其公告。而被撤销公告的企业,申报材料2年内不予受理。相比此前经整改合格 1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来看,监管力度有所提升。
此前暂行办法规定工信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告企业产品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通报并责令其予以整改;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视为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而《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通报并责令其予以整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视为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取消了“一年之内”的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规范条件》还是《管理暂行办法》,都对适用企业范围进行了修改,锂电池生产企业从事的电池组中刨除了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规范条件》中对电池四大材料都列明了严格的质量检测标准要求,所以即便范围中不包含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但对其同样具有促进质量提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