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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科学家合作 成功将锂离子电池容量提升15%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3-09 10:22    点击量:
据外媒报道,中俄联合创立的研究中心成功将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和电动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容量提升15%,由此减轻了电池重量。
 
 
俄罗斯圣彼得堡理工大学(SPbPU)的研究人员称,电池效率的提高是通过向电池阴极或带正电荷的电极添加固体电解质来实现的。如此一来,与液态电解质电池相比,研究人员成功将电池容量提高了15%。根据在青岛举行的科学会议上展示的结果,这一成果还有助于减轻锂离子电池产品整体的重量。
 
据悉,该电池样本由中国与SPbPU合作建立的“新能源汽车科技联合创新中心”研发,电池的测试也将在该中心的实验室进行。
 
SPbPU校友、新能源汽车总监Wang Tsinshen先生表示,“阴极材料和功能添加剂的改进是我们联合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之一。”他还表示,“在发展节能技术、清洁能源和电力运输的框架下,本中心取得的成果加速了“绿色科技”在现实生活中的大规模应用
《规范条件》中取消了此前的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等多项生产规模的相关要求。但针对技术创新和技术指标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为以下两点,一是企业对电池正负极材料铁、锌、铜等金属有害杂质检测的精度由此前的不低于1ppm改为不低于10ppb,也就是说,相较此前精度提高了100倍;二是规定企业研发经费不得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
 
 
此外,《规范条件》中也不再强制要求企业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而是改为鼓励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技术中心。
 
 
鼓励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另外,相较而言,《规范条件》中还新增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的相关规定。在智能制造方面,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积极开展智能制造,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在绿色制造方面,提出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建立废弃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体系,上述规定均是此前没有的。
 
 
修订后的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中加强了监管力度。《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拒不整改、整改不合格、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停产超过1 年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其公告。而被撤销公告的企业,申报材料2年内不予受理。相比此前经整改合格 1 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来看,监管力度有所提升。
 
 
此前暂行办法规定工信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告企业产品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通报并责令其予以整改;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视为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而《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通报并责令其予以整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视为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取消了“一年之内”的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规范条件》还是《管理暂行办法》,都对适用企业范围进行了修改,锂电池生产企业从事的电池组中刨除了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规范条件》中对电池四大材料都列明了严格的质量检测标准要求,所以即便范围中不包含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但对其同样具有促进质量提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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