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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博客

对于铅酸蓄电池消费税被取消将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3-17 18:22    点击量:
据了解,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将电池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适用税率为4%。对于铅蓄电池,明确在2015年12月31日前缓征,但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征收。公告一经发布,铅蓄电池企业表达出了强烈担忧。

第一,国内市场铅蓄电池终端消费疲软,基本已处于买方市场,消费税是否能转嫁值得商榷;

第二,2014年我国铅蓄电池出口同比增长了近40%,那也是在压低价格、牺牲利润的前提下实现的。若征收4%的消费税后,我国铅蓄电池将面临越南、印度等地的强有力竞争,届时出口市场能否保住还不得而知。

第三,消费税的征收如果不能落实到三无企业,那对正规企业将造成更大的打击,行业健康发展恐将遭到扭曲。

其实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的消息最早于2012年11月底传出。彼时财政部等拟对铅蓄电池征收5%的消费税。至2013年年底,两部委再次提出征收议案,并与协会及企业积极磋商。虽彼时征收决心较大,但最终因蓄电池业的强烈反对而搁浅。企业称,已利润微薄,再征收消费税相当于压死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随着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以及行业结构调整的坚定决心,消费税最终落实。电池消费税全面征收之后的第二年,有协会对52家大中型铅蓄电池企业的统计调查,2016年共缴纳消费税约23.2亿元,而同期利润总额仅为19.3亿元。这让包括天能集团在内的广大铅蓄电池企业“叫苦不迭”。

据了解,铅蓄电池是一个利润率较低的行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多年来一直徘徊在2%-4%低位区间。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8年铅蓄电池行业利润总额64亿元左右,与上年度同比下降1.92%,利润率仅为4.24%。其中规模以上铅蓄电池企业为38.61亿元,同比基本持平,仅增长0.32%,利润率只有4.32%左右,缴纳消费税后,行业企业利润所剩无几,资金周转普遍困难,发展后劲乏力。另据了解,在19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统计中,有55家企业亏损,亏损面接近30%,亏损额5.76亿元,同比上升13.39%。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酸性蓄电池分会理事长、风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宝生曾公开表示,对铅酸蓄电池征收消费税将给已是充分竞争、利润率较低、行业逐步规范的铅蓄电池行业带来重大挑战和影响。除了对行业企业的影响,不少业内人士也表示,“一刀切”征收消费税的模式,也无法达到政府实现环境保护的初衷。

张天任表示,征收消费税造成企业综合税负过高,骨干企业转型升级投入乏力,创新活力受到抑制。不少通过环保审核和规范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原本规划在“十三五”期间以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和环保治理为“重头戏”,加快新一轮产业升级步伐,巩固绿色发展成果,加征消费税后,企业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缺,阻滞了环保和技术研发投入,抑制了企业作为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力。

另外,现在市场上仍有一些非规范的小企业本来就缺少环保投入,再进行无票交易、减少销售开票比例,或在销售时以降低开票金额等非法手段对税务部门少报销量,以逃税偷税形成产品成本优势,扩大非法获利空间,最终导致“劣币驱除良币”现象发生,使规范的企业本来应具有的竞争力遭逆转。

还有,消费税造成了出口下滑,产业加速向国外转移。目前,我国与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是全球铅蓄电池的主要生产国,各国生产总量基本接近。但由于开征消费税,我国生产的铅蓄电池成本明显增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削弱,出口额大幅下降。2016年铅蓄电池行业出口额为24.68亿美元,比2015年下滑16.93%,2017年出口额与2015年征缴4%消费税前仍下滑4.81%,一些内外资铅蓄电池企业已经开始向税费成本较低的东南亚国家转移投资建厂。

“只有污染的企业,没有污染的行业,骨干企业的铅蓄电池技术已经实现全面升级,制造过程的污染已得到根本性的改善,继续对这个行业征收消费税是欠妥当的。”张天任表示。

电池消费税实施三年多来,企业呼声强烈,意见很大,社会各界的争议也很多,为了更好体现财税政策对产业的调控和引导,更好的为企业营造良性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张天任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议尽快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企业与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尽快摸清消费税实施以来铅蓄电池行业绿色发展的现状、消费税政策实施效果、造成的企业负担、应调整政策的建议等。

2、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评估结果,会同相关部委,进行深一步论证,讨论消费税调整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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