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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的DRG认证是什么?为什么要对电池进行认证?

来源:宝鄂实业    2019-04-24 20:42    点击量:
电池DGR认证就是: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第60版综合了国际民航组织(ICAO)危险品专家委员会编写的2019-2020版本ICAO技术细则的所有内容以及IATA危险品专家委员会通过的变化内容。和往年一样,锂电池运输规则又有新的要求产生,这必将对2019年的锂电池运输产生较大的影响。

每年此时,IATA都会发布次年版的DGR重大更新内容,其中综合了国际民航组织(ICAO)DGP作出的对2019-2020版<技术细则>的更新内容,联合国大小橙皮书和国际原子能机构运输规定的变化内容,以及来自于行业的议定变化如国家和经营人差异等。

第60版DGR除了封面比之往年有了明显的变化外,在旅客和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规定、危险品分类与识别、包装说明、标记和标签、文件及操作等诸多细节进行了更新。特别请大家关注附录H,是有关“基于胜任能力的培训与评估”的指南材料。

锂电池空运规则更新如下:

1.对条款2.3.2.2,2.3.2.3,2.3.2.4适用于电池驱动助行器的装载要求进行了简化和标准化,其要求航空运营者须负责确保助行器正确的做好固定和防护以防止助行器受到其他行李或货物的影响而导致损坏及产生危险;第59版DGR中适用锂离子电池驱动的助行器的术语“collapsible"第60版内已删除。

2.条款3.9.2.6其下增加(f)和(g)两个子条款,这两个子条款分别规定:

增加新的类别准则,说明关于混合式锂电池含有锂金属和锂离子电芯的情况。

自2020年1月1号开始,锂电芯或锂电池制造商及后续的分销商必须提供其UN38.3测试概要说明。

3.第4.2危险物品清单增加新的危险品条目,UN3536,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内的锂电池。

4.第4.2危险物品清单列表,针对所有锂电池的条目下的第N栏的ERG编码,由原来的9FZ更改为12FZ。

5.第4.4特殊条款(SP),修订A201以包括允许条款,该条款允许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其在有有获得航空运营者,目的国及区域下的洲的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客机进行运输。

6.第4.4特殊条款(SP),其下增加新的SP条目,分别是A213和A334,分别规定如下:

A213对于含有锂金属电芯和锂离子电芯的混合锂电池,其必须被分配到UN3090或UN3091,当其分配到SectionII时,会受到适当限制。

A334如SPA213规定,需符合适用于该类锂电池的条件并在获得批准的条件下进行运输。

7.第7章标记和标签要求下,其7.2.2.3.2(c),添加了针对新的第9类锂电池危险标签的阐释,要求该标签的下半部分除了体现危险类别号“9”之外,不可体现其他任何文字;同时由于原锂电池操作标签(Lithiumbatteryhandlinglabel)已被新的锂电池标签(LithiumBatteryMark)代替,并且2019新锂电池标签强制生效,故删除了旧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8.附录B内B.2.2.4,新增两组新的货物IMP编码,针对UN3090,SectionIIofPI968—EBM及UN3480,SectionIIofPI965—EBI。